3月7日19时30分许,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接到报警称,宁芜高速南京方向91公里处,一辆长途大巴车因爆胎停在应急车道里,车内坐满了乘客。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刻放下手中饭碗赶赴现场,发现一辆皖H牌照长途大巴车右后侧两个轮胎爆胎,仅开启了双闪并未放置三角警示标志,实载30名乘客都是节后由安庆前往南京打工的农民工。
民警一边在来车方向做好远端防护,一边立即对车上乘客进行疏散,并转移至护栏外。同时,要求车辆驾驶人朱某和所属公司联系快速调来转运车辆。
30分钟后,转运车辆赶到,30名乘客在交警帮助下有序上了车。临别前,广大乘客纷纷竖起大拇指对交警暖心举动表示点赞。
交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高速公路车辆发生故障时,要第一时间开启双闪,后方设置三角警示标志,并要求车内乘客全部下车于护栏外等待救援。(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陈效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