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编制了《福建省公安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报送贵厅。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告电子版公布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t.fuj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并报送福建省档案馆和福建省图书馆。
福建省公安厅
2021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公安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公安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主要任务》)要求,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更好地回应群众新期待,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公开数量及类别。2020年,省公安厅新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51件(历年累计4142件),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省厅文件类14件,约占27.5%;部门文件类3件,约占5.9%;人事信息类5件,约占9.8%;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9件,约占56.8%。2.公开形式。一是通过省公安厅政府网站(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该专栏目前访问量达3.7万人次;二是通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公开;三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共组织召开或参与联合发布会3场;四是通过主流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共发布信息6000余篇。3.公开重点。公开动态调整后的省公安厅权责事项清单404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245项、行政强制42项、行政征用2项、行政监督检查24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5项、公共服务8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其他权责事项39项),公开行政许可文书222条、行政处罚文书80640条,“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受理数量及办理情况。2020年共接受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8件,同比下降56.1%,其中网上申请13件、信函申请5件。申请事项主要涉及110接处警及交通管理、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业务,我厅均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2.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1起,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起,接受行政诉讼0起。2020年1月21日,我厅收到公安部行政复议提交答复通知书(公复答〔2020〕9号)。系申请人刘××不服我厅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9〕第32号),向公安部提请行政复议。经审查,2020年2月28日公安部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公复驳字〔2020〕20号),裁定维持我厅答复。
(三)跟进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一是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时的重要训词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广泛宣传各地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一年多来的作为成效,我厅组织开展了38场以“践行训词精神、守护万家平安”为主题的全省各级公安厅局长和警种部门主官系列微访谈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公安机关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思路新做法新亮点。2020年11月18日,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田湘利做客公安部新闻宣传局与人民网联合主办“践行总书记重要训词 勇担新时代使命任务”公安厅局长系列访谈活动。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发布“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办泉州欣佳酒店‘3·7’事故相关责任人”等重大信息;设立热点回应专栏,刊载道路通行、旅行安全、防骗指南等群众关切信息。疫情期间,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第一时间转发疫情辟谣权威信息,呼吁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曝光涉疫典型案例,表明公安机关坚决打击的决心和态度,有效震慑涉疫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2020年,厅政府网站共发布解读信息5篇。对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政策文件,我厅均在政策文件公开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图表、图解等形式发布解读材料,且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内容,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相互关联。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监督。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细化公文13个文种大致对应的信息公开属性,明确政策性文件解读范围、解读责任、解读形式,压实厅属单位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研发省厅政务公开信息库,第一时间掌握全厅制发公文底数,实时跟踪政务公开进展情况,第一时间督促整改问题。落实《福建省公安机关政府网站巡查工作方案》,坚持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杜绝出现敏感有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零差错”。
(五)全面规范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升级,开设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政务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管理等板块,及时发布最新文件、政策解读、人事信息、财政资金、通知公告、各地治安警情和出入境等公安统计信息。二是规范公安网站域名管理。全面清理省厅持有的后缀为“.gov.cn”的政府网站域名,常态化开展公安新媒体账号检查管理,督促及时更新内容、规范运营管理,对无法保障正常运营的账号予以关停。2020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要求,对厅属3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清理,将3个微公号1个抖音号更新为销号状态,将4个新媒体账号更新为执法账号,将6个社团组织、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微公号更新为非政务新媒体账号,及时补充录入3个厅机关所属政务新媒体账号,确保全省公安政府网站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三是加强公安政务新媒体建设。完善以省厅“福建警方”为龙头,市、县级公安机关公众号为支撑,辐射各地、各警种的全省公安新媒体矩阵。2020年,“福建警方”微公号共推送信息720期,发布信息2000余条。特别是疫情期间,“福建警方”微信公号开通每日11次临时推送权限(6月30日截止),饱和式推送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决策部署、抗击疫情政策、疫情动态等重要信息;开设“战疫先锋”等专栏,报道民警辅警冲锋一线、服务复工复产的感人事迹100余篇,阅读量逾250余万。同时,积极协调省委网信办,组织179个全省政务新媒体和新闻媒体账号以《【直击一线】战疫十二时辰!记录一线战疫的感人瞬间》为题,全网推送展现基层民警日夜坚守疫情防控一线的海报作品,人民公安报、新警事儿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总阅读量达1100余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2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1 | 增64 | 14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增8 | 34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05 | 0 | 0 |
行政强制 | 28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 | 减2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5项 | 27618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