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关于印发《福建省组织实施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组织实施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 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公安局、网信办、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党工委宣传部、网信办、社会事业局、司法局、交通与建设局、应急管理局、青工委,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高速公路集团,省公路中心,省运输中心,省交通执法总队:

  2020年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和共青团中央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国组织开展以“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经研究,现将《福建省组织实施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地于11月16日前上报本地活动方案,12月8日前上报主题活动总结。联系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陈敏,联系电话:0591-87099106。

  

  附件: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OGO)(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4yINeYSoaP2mGhT1xZKlQ

  提取码:fjjj)

  

  

  福建省公安厅 中共福建省委网络安全和 中共福建省委

  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共青团福建省委

  2020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组织实施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积极倡导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组织实施好2020年第九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1日为前期预热阶段,启动宣传造势;12月2日至12月8日(其中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形成宣传热点;12月9日至年底为持续推进阶段。

  三、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提升工程,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减少事故死亡总量、防控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等部署要求,集中开展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升全民交通文明素养和安全防护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增强公众出行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工作措施

  (一)部门齐抓共管保安全。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及秋冬季节特点,聚焦主责主业,大力实施“六大提升工程”,紧盯重点车辆、重点人群、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源头隐患清除和重点违法整治行动;网信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正能量和公益视频互联网传播,大力倡导文明交通风尚;文明办要用好文明创建载体,推动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增强群众文明出行意识;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冬季交通安全“小手拉大手 亲子安全行”主题宣教活动,增强中小学生及其监护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针对农村群众关注的常见多发交通安全问题,深入社区村镇企业进行普法宣传;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警示教育,开展客货运驾驶人应急处置教育和规范使用安全带培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公布一批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结果,强化警示震慑,防范事故风险;共青团组织要发动大中专院校青年志愿者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志愿活动。

  (二)传播爱心路上正能量。12月2日,省公安厅将结合122宣传举办“我推荐我点赞——爱心路上感人事迹”颁奖会,倡导遵法守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示范正能量。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策划,联合开展主题发布、宣讲或展演、推选“好司机”“好车主”、组织网络在线学法、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突出互动体验、亲身参与,以当地违法、事故案例说法,采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宣传融入生活场景、日常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规避事故风险伤害、争做文明交通出行人的良好氛围。

  (三)警媒联动宣传造声势。公安交管部门要收集汇总案例素材,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媒体,制作融媒体产品进行广泛宣传。各地要联合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网络社交、直播平台、出行导航、新闻资讯等新媒体,通过增设节目、设立专栏、开屏展示、话题互动、热点推荐等形式,集中推送“全国交通安全日”内容,共享带有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附件)的公益宣传片、宣传海报等,在媒体黄金时段、重要栏目滚动刊播,运用官方微博、微信和抖音等自有阵地宣传展示;积极配合央视和省市媒体《平安行·2020》《安全与你同行》等相关节目录制并组织交通参与者收看;用好新媒体平台,围绕#知危险会避险##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平安行2020#等话题词,策划主题互动、参与H5接力宣传等指尖文明传播,坚持大小屏互通、网上下联动,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保持话题热度不减,形成矩阵宣传效应。

  (四)紧盯重点人群抓防控。结合秋冬季气候特点以及典型事故案例、突出违法行为等,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大中型客货运、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安全提示和警示曝光。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在交管业务和派出所窗口、社区农村、运输企业、驾训学校以及车站广场、高速服务区、警保合作劝导站等场所,通过设立(更新)宣传栏,张贴主题海报、展播公益视频、播报语音提示等方式,大力传播“知危险、会避险”安全出行知识。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组织深入客货运、外卖物流、代驾、家政等企业,以及农村墟集、重点学校等,持续开展“防疲劳、快警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严禁酒驾、闯红灯等专题宣讲,积极发展互动体验式宣教,重点提升安全头盔佩戴率和安全带使用率;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巡回宣传活动,依托村务公开栏、农村“大喇叭”等,发挥警保、警邮联动优势和农村“两站两员”作用,注重提升农村“一老一小”和进城务工人员、中小学生等群体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五)健全公益机制促长效。发展壮大交通安全公益联盟,鼓励、倡导热心企业、爱心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做大做强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品牌,推动公益宣传机制化、规范化、常态化。规范开展各项活动,特别是面向中小学生的宣传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夹带商业广告。完善交通安全志愿服务,充实志愿者队伍,邀请社会公众人物参与互动传播,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关注度。组织交通安全专家、专业团队参与宣传,通过科学实验或体验VR眼镜、驾驶模拟等设备,打造“交通安全科学课”,提升交通安全宣传专业水准。组织新驾驶人、满分审验教育驾驶人参与劝导体验活动,营造各阶层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新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统筹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作为提升交通安全宣传能力、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契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重视支持,将主题活动与当前重点工作统筹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制定细化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通力协作,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职责任务进行对接,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全盘联动,组织多部门、融媒体广泛宣传,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工作局面,确保活动期间文明交通舆论持续发酵、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三)创新举措,规范运作,增强实效。立足福建的区域特点和道安综治工作基础,针对不同受众群体,运用好不同媒体、载体,丰富活动内涵,创新宣传模式,真正把“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的年度主题讲深说透,推动入脑入心,成为交通出行的行动指引。强化品牌意识,善用民智创意,统一规范使用“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围绕人、车、路策划制作一批可持续传播的公益广告、海报挂图、趣味程序等主题宣传资料,不断提升公众对“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认知度。


原文链接:http://gat.fujian.gov.cn/zwgk/zxwj/stwj/202011/t20201105_5429258.htm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