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舆论监督 > 如何防范“小火亡人”?

如何防范“小火亡人”?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 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 作者:佚名

  近期,多地发生“小火亡人”案件,案件深刻,令人警醒。

  1、不要在走廊、楼梯间、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更不能在此类区域进行充电,一旦发生火灾不仅危害自身,而且殃及周边邻居。

  2、出租屋房东要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定期查看出租屋消防安全状况,防止出租屋变成“群租房”。

  3、居民楼内宜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器,配置灭火器、防烟面罩、灭火毯等消防用品,以备急用。

  4、正确使用电器,使用完毕后要断电,不可在可燃物周围使用电器。使用盘式蚊香驱蚊时,要放在专用器皿或托架内,远离窗帘、床单等可燃物。

  5、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单位要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控制室要24小时值班,持证上岗,熟练应急处置流程。

  6、要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遇火灾科学逃生,坚决做到“不盲目、不冒险穿越浓烟”。

  7、发现火灾隐患要拨打12345进行举报;发现火警,及时拨打119、110。


原文链接:http://gat.fujian.gov.cn/jwdt/ffzn/fh/202009/t20200921_5389606.htm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