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发表重要训词,强调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人民警察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工作,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公安队伍的高度重视、关心关爱和殷切希望。作为派驻公安纪检机构,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深刻领会公安姓党核心要义,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警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坚决听从党中央命令、服从党中央指挥,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公安工作实践表明,一个地方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的领导越是坚决彻底,公安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就越强,就越能扛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近年来,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创造性开展政治督察和政治、业务“双督察”,全省各级派驻公安纪检机构积极参与、全力协助,通过严格督察,发现和解决了部分县级公安机关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力等突出问题,真正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公安队伍建设各方面,为全省公安机关打赢一场又一场硬仗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派驻公安纪检机构要牢牢把握政治监督定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公安部部署开展政治督察为契机,推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深刻领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服务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工作。
派驻公安纪检机构作为专责监督机构,担负着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使命和政治责任,要切实增强纪检监察为民的政治自觉,充分履行纪检监察为民的使命担当,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努力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基层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派驻公安纪检机构要着力加强对落实“两个维护”、推进三大攻坚战、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贯彻落实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得力甚至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方针政策落地见效。要聚焦民生领域、管理服务、执法办案、纪律作风等方面突出问题,强力开展监督执纪,重点加强对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包庇、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检查整治,持续释放坚决维护群众利益的强烈信号。要以当前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为契机,推动各级公安机关深入查摆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刻领会责任担当和斗争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育警铸魂、固本培元的战略工程常抓不懈,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使全警真正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
近年来,湖南省公安厅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政治建警系列工程为主要抓手,大力加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各级派驻公安纪检机构不断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定斗争意志、把准斗争方向、讲究斗争方法,坚决同一切弱化公安队伍战斗力、损害公安队伍形象、破坏警营政治生态的问题作斗争,努力营造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社会关系。
要紧盯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突出问题,紧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和执法办案中以权谋私、徇私枉法问题,紧盯选人用人、信息化建设、装备采购等领域贪污受贿、利益输送等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真正让纪律“高压线”通上“高压电”。既要毫不动摇坚持“严”的主基调,也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既坚持容错,做到宽严相济、正向激励,又坚持纠错,做到立行立改、堵塞漏洞,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领导干部和民警撑腰鼓劲,为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深刻领会抓住“关键少数”辩证思维,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我们党建设好,必须抓住‘关键少数’。”派驻公安纪检机构要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不断强化对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在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的,以领导干部为监督重点的,党委全面监督、派驻公安纪检机构专责监督、督察审计专门监督、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做到监督无禁区、无例外。要结合公安部、省公安厅政治建警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制度、丰富手段方法,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述责述廉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有效手段,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要重点加强执法权力运行监督,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压减寻租空间。要持续推进政治、业务“双督察”,监督推动广大公安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警纪警规,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班子政治生态不优、纪律作风不正、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力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