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在综合监督单位所属20家单位的纪检机构中开展“百案评查”活动,推动提高案件查办质效。评查组共查阅案件112件、案卷314册,个别谈话30人次,发现7类、399个问题。
“立案决定书未送达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案件提交党委会讨论前未经审理……”评查组将评查反馈与答疑解惑相结合,坚持现场反馈问题,面对面、手把手地进行业务指导,并督促各单位逐案逐问题整改落实。评查组还全面了解相关纪检机构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现“重审查、轻审理”“查审不分”“未审先定”等现象及其背后的审理力量不足和能力欠缺等问题。
“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案件办理的高质量。”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组将于近期向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通报“百案评查”情况,推动其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加强纪检工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倒逼监督责任落实,探索推广联合办案、跟班学习、经验交流、典型案例分析、办案能力测试等有效做法,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据了解,“百案评查”包括案件质量调研评查和处分执行情况检查两部分内容,该组对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评查标准,制定了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评查细则,共明确了8个方面30项评查内容。评查期间,评查组还对80余名受处分干部进行了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