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现场。孙若丰 摄
11月18日下午,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夯实平安中国建设基础,全面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会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家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百善人民法庭、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江口人民法庭、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古镇口人民法庭、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西藏自治区普兰县人民法院塔尔钦人民法庭有关负责人及法院代表,以及云南省洱源县人民法院邓川人民法庭庭长罗连书、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东坑人民法庭庭长常伟作为个人代表作经验交流。他们围绕人民法庭加强政治建设、专业化建设,提升司法为民能力,发挥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中国建设职能作用等方面,介绍了各具特色、颇具成效的工作经验。
会议指出,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主体。要深刻认识到,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是司法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工程,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和环节,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指出,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全国各级法院将人民法庭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作为抓基层、打基础、利长远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加大投入力度,优化区域布局,完善保障措施,人民法庭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实现长足发展进步。各地法院人民法庭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推动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各项保障力度,审判执行工作效果不断优化,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稳步提高,各项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干警能力素质普遍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能力显著增强。
会议指出,刚刚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对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标党中央擘画的“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宏伟蓝图,对表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会议强调,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和完善“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满足人民需要、彰显制度优势的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更好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夯实平安中国建设基础,为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人民法庭工作正确方向。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有关法治建设和司法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会议要求,要狠抓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司法水平。要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基层易发多发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强司法应对,依法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要把调解工作融入人民法庭审判活动全过程,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要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功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要坚持和完善巡回审判制度,继承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为基层群众特别是偏远地区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
会议强调,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要立足法定职责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健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促进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促进法治乡村建设。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宣判、以案说法等活动,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要依法妥善审理案件,保障农村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文明进步,助力农村改革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会议要求,要坚持司法为民,全面推进人民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充分发挥一站式集约集成的特点,提升人民法庭解决纠纷、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基层党组织、政法单位、自治组织的对接,广泛吸纳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法庭调解,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要深化人民法庭“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加强特邀调解、委托调解、委派调解等制度应用,推动调解员进法庭、法官进基层全覆盖。要牢牢把握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的一站式建设要求,巩固发展“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等经验机制,将智慧诉讼服务成果广泛应用于人民法庭,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窗通办”的诉讼服务。
会议强调,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人民法庭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重大部署,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和监督机制,探索符合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特点的审判团队组建和运行模式。要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立案、拖延立案、推诿立案。要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局,探索符合国情实际、契合人民需求的人民法庭布局模式。
会议强调,要坚持严管厚爱,深入推进人民法庭队伍建设。要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面推进人民法庭党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强对人民法庭干警的倾斜,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做好人民法庭干警的选拔培养工作,努力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优秀法治人才成长的基地。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要关心关爱人民法庭干警,切实帮助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
会议要求,要坚持多措并举,提高人民法庭建设保障水平。各级法院党组特别是基层法院要把人民法庭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确保人民法庭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进人民法庭建设,认真做好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改善工作条件。要将人民法庭信息化纳入智慧法院建设总体规划统筹推进,提高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水平。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人民法庭经费保障的政策倾斜力度,帮助解决办案经费保障和物质装备建设等问题。要加强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保工作措施,确保法院干警人身安全,确保法院良好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姜伟、高憬宏、贺小荣和二级大法官张述元出席会议。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国人大代表王晓菲、刘庆民、杨伟坤、杨宝玲、张青彬、张淑芬、周文涛、郭红静,最高人民法院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全国人民法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地方有关单位代表在最高人民法院主会场及各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记者 孙 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