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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司法民主公正的清流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一道上门开庭。李 彪 摄

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扬“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铁人精神,探索形成了“民主参与、自主管理、公正优先、权责统一”的工作运行模式,使人民陪审员犹如一股助力司法民主、司法公正的清流,融汇于司法改革的大潮之中。
源头清浚 广泛参与与严格遴选相结合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让胡路法院把人民陪审员遴选作为头等大事,严把陪审员入口关,确保人民陪审员入口源头清浚。
一方面,从辖区普通群众和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等具有代表性的群体中遴选人民陪审员,确保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另一方面,对申报参选人员先按照制式申报表对性别、年龄、健康状况、学历等24项内容进行书面审核,再对申报遴选人员进行简单面试审核,对具有相关专门知识的申报人员向其工作单位、居住社区等发函审核,并根据审核通过情况设立人民陪审员普通库、专家库、应急库。一些专家陪审员在庭审过程中运用专业知识答疑,能够有效弥补法官知识欠缺。
一起刑事盗窃案件,被告人对盗窃事实认可,但对被盗物品价格鉴定不予认可,因被告人盗窃物品为油田公司采油厂抽油机上的变频器,四台变频器作价12万元,变频器质量、体积都不大,被告人销赃获利1000多元,主审法官也感觉价格鉴定过高。
参审的人民陪审员李伟是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采油一厂仪表大队干部,仪表大队负责整个油田变频器的维护和更新,他当庭讲解了变频器作为抽油机的控制中枢,操控油井的运转,相当于油井的“大脑”,油田采购价一般每台在4万元至10万元之间。人民陪审员的解释不但使被告人彻底认罪服法,也给法官裁判提供了依据。
水流清畅 自主管理与制度约束相协调
科学的管理才能确保工作顺畅。让胡路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311人,为管理好这样一支队伍,促使其充分发挥作用,该院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模式。
该院首批人民陪审员经人大任命后,在法院主持下,民主选举产生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庭审安排、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并建立人民陪审员QQ群和微信群,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实现人民陪审员自我约束、自行管理。先后制定《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等11项制度,涵盖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的各个节点。并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庭审观摩、知识竞答、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有效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的司法技能,也促进了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沟通交流。
自主管理委员会产生以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试点工作阳光、顺畅运行。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4618件,其中民事3656件,刑事797件。大庆昆仑唐人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大商集团大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等一批有社会影响的案件,都在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下得以顺利审结。
水活浪高 实质庭审与职业尊荣相辉映
人民陪审重点在审。让胡路法院将抓好庭前阅卷、庭审合议、庭后监督三个节点作为重点,突出庭审实质化,并“赋予”人民陪审员“三项权力”:即审判长无故阻止人民陪审员发问的、合议庭评议案件人民陪审员未参加的、开庭及合议笔录与人民陪审员发问内容及合议意见不符的,人民陪审员有拒绝签字权。
人民陪审员杨明杰在大庆油田某单位负责人事工作,对人的肢体语言有特殊判断力。在参审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杨明杰在庭审中通过观察原、被告的交锋感觉案件有调解可能。休庭后,他主动找原、被告聊天,了解到原、被告是亲属关系,且被告具备还款能力。
杨明杰以拉家常的形式述说生活的艰辛、人情的冷暖,并站在被告的角度告知其如不履行还款义务,肯定进入执行程序,到那时一旦进入失信黑名单,不但影响贷款等经济往来,连飞机、高铁都坐不了,出行都困难。
虽然被告当时未说什么,但恢复庭审后,当即承诺归还欠款。
蒋某在让胡路区设立报单中心,并假借包装公司上市的名义,向不特定群众进行虚假宣传,进而销售投资理财产品,以达到非法集资、诱骗群众钱财的目的,共骗取多名群众100余万元。让胡路法院采用大陪审模式,组成由3名法官与6名人民陪审员的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蒋某非法集资诈骗一案。
在法庭调查阶段,6名陪审员就案件相关事实向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合议时,三名法官在充分尊重陪审员意见的基础上,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被告人假借包装公司上市的名义,向不特定群众吸收资金,骗取他人财物的事实成立。据此,法院作出了被告人有罪判决。该案被黑龙江省电视台直播,社会反响很好。
通过系列举措,使人民陪审员充分感受到在庄严的法庭上代表人民参与案件审理的尊荣感,极大激发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
力足流远 充分保障与严格监督相统一
让胡路法院始终在加强保障上下功夫,不但在人民陪审员参审方面健全制度保障,还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经费全额发放,并于2017年6月将参审补助标准从每件100元提高至每件120元。对表现优秀的人民陪审员,授予“优秀人民陪审员”荣誉称号,给予精神鼓励。近两年共表彰39人,全面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的角色意识,让人民陪审员对这一身份更有归属感。
人民陪审员赵鹏飞在积极参审案件的同时,还充分发挥在新闻报道、节目采编、制作等方面的专长,主动担任起人民陪审工作的宣传员。他利用休息时间,制作了长达18分钟的工作纪实宣传片,全面介绍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上传到优酷网后短短几天的时间,点击量就过万次。
让胡路法院还坚持保障和监督相统一,通过《人民陪审员行为规范》等制度进行日常监督,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庭审进行严格监督,发现问题根据严重程度以当面约谈、诫勉谈话、建议罢免等方式给予相应惩戒。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进行警示谈话23人次,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罢免104人。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使人民陪审员这股清流后劲十足。(记者 段春山 通讯员 朱丹钰 李 彪)


原文链接:http://www.court.gov.cn/shenpan-xiangqing-94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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