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10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第四场开播。直播间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题进行了访谈。
本次访谈中,海淀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秦硕作为一线的少年法官参与并连线直播现场,讲述了司法实践中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
秦硕法官在直播中谈到,少年审判与普通成人审判有非常大的不同。少年审判中,每一个案子都关系着一个孩子的命运,我们在对某一个具体的行为或是纠纷作出裁判的同时,更关注的是如何保护孩子的正常生活与健康成长。
少年审判的原则是“儿童利益最大化”,可以说“保护”是我们工作的核心,想要做到真正的保护,不仅仅是做出一份公正的裁判文书就可以完成的,很多工作会延伸到案外。比如,我们的判后跟踪帮教,这是少年审判特有的审判延伸工作。
这项工作是在结案后才真正启动的,需要法官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陪伴他成长,而且这种陪伴既不能影响他的正常生活,又要适当干预他的行为。在少年审判中,这样的工作不是硬性的法律程序,但却是每一个少年法官必须要做的工作之一。我们希望每一个走出法庭的孩子,长大以后都能拥有自己满意的生活,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才。
另外,作为一名少年法官,我还有一个深切的体会,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接触的案件反映出了越来越多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风险和危险,但是这些风险点和危险点的公众知晓程度很低。我们都知道,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很弱,如果家长、学校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群体没有足够的预判,社会不能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的保护,未成年人很难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好自己。
所以,近些年,少年审判越来越重视对于审前预防工作的开展,我们把具体案例转化成普适化的法治预防教育,把发现的问题传递给家长、学校、社区,让我们的审判经验转化成“教材”,防患于未然。我觉得这也是作为少年法官的专业职责之一。
这么多的少年审判工作,让我感觉少年审判的效果不一定立竿见影,但是一定功在千秋。
三十多年来,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始终秉承“儿童利益最大化”的理念,首创了包括“四三二一”亲职教育、“2+3+3”校园暴力预防、“1+1”首审责任制在内等多种工作机制,打造了极具特色的少年审判“海淀模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先后荣获“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首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少年法庭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