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宋鱼水来到小米科技园,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小米科技创始人、董事长雷军进行座谈交流。
双方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健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为保护技术创新,保护商标标识资源,防范和制止商标抢注、囤积行为等问题交换意见。认为商标的基本作用在于帮助消费者识别商品来源,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利益,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是企业商誉的集中体现,也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对于商标“跟风抢注”“未用先囤”“搭便车”“傍名牌”等行为不仅损害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更不利于营商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新时代下,不论企业还是个人,都应担当起社会职责和使命,诚信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促进我国知识产权优化发展,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激发创新活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添砖献力。
雷军表示,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通过新闻报道、普法宣传等形式,将“创新不仿新”“维权不侵权”的理念传导出去,营造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环境氛围。应加大对于商标恶意注册和囤积行为的监督与打击力度,提高不法行为的违法成本;通过与行政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从源头上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进行治理和规制;通过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加强对商标注册行为的指导与监督。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鼓励市场主体树立起公平竞争、正当竞争、合理竞争的思想,以创新赋能发展、以创造开拓市场,使商标价值归于使用,通过专利保护加强创新,共同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将新发展理念落实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