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于某系理发店工作人员,因深陷网络赌博无法自拔,不惜编造家人身患癌症的理由诈骗顾客钱款达70余万元。
2009年以来,于某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某理发店从事理发行业,10余年来积累了一些顾客资源。2019年5、6月份经朋友介绍开始接触网络赌博,不久便赔光了全部积蓄,甚至卖掉了房子,他企图通过赌博翻身,向亲朋好友借钱偿还赌债、继续赌博。后于某谎称母亲患直肠癌、自己急需用钱跟理发店顾客借钱,还因欠高额债款一时无力偿,怕债主上门索性放弃北京的工作前往呼和浩特躲避,继续诈骗他人钱款用于赌博。
于某为赌博编造虚假理由诈骗徐某某、覃某某等十余人钱款共计70余万元,上述钱款全部用于赌博并赔光。受害人得知被骗后报案,于某于2020年10月2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石景山检察院以于某涉嫌诈骗罪于2021年2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于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鉴于于某退赔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可再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于某为实施赌博行为,多次骗取被害人钱款,可对其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于某退赔十名被害人的74.7万元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