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海淀法院线上召开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问题研讨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腾讯公司、阿里文娱、字节跳动公司、百度公司、爱奇艺公司、中国知识产权报等16家企业代表和媒体代表应邀参加研讨。
海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弓指出,本次研讨会以海淀法院开展的重点调研课题《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问题研究》为背景,广泛征求企业代表对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研讨会前,海淀法院向21家企业发放了调查问卷,对各企业参与填写调查问卷、反馈问卷意见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各位企业代表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建言献策,一同为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作出努力。
民事审判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王栖鸾简要介绍了海淀法院围绕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已开展的调研情况。王栖鸾法官表示,课题组以2015年至2020年间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例以及具有典型意义的高赔偿数额案件作为分析样本,结合惩罚性赔偿适用较少的司法现状,总结、梳理出目前惩罚性赔偿在程序性规则、适用条件的考量因素和判断标准、赔偿数额确定、举证责任分配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难点问题。本次研讨会亦是希望从行业层面听取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为惩罚性赔偿的有效适用提供参考。
企业代表结合所在行业特点,分别从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惩罚性赔偿的“基数”和“倍数”的计算、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如何防止惩罚性赔偿的滥用、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赔偿数额计算、如何破解权利人“举证难”、惩罚性赔偿与法定赔偿的关系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企业代表们纷纷表示,希望法院能在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规则、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赔偿数额计算方法等方面针对性的出台更加细化的规定,提高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可预测性,给予权利人更加清晰的指引。
张弓副院长表示,各位企业代表的发言为海淀法院的课题研究提供了多方位的视角和新的启发,课题组将参考企业意见进一步完善调研报告,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和总结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司法路径,为建立我国以知识产权价值为导向的侵权赔偿制度提供“海淀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