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其中有三起强奸案件的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点开新闻的跟帖区,“大快人心”、“罪有应得”几乎刷满了整个屏幕。
对公众而言,给判决点赞既是因为判决符合自己内心的善恶标准,与人慰藉,更是因为这三份判决保护了每一个可能会受到侵害的孩子,给千千万万家长带来了无与伦比的安全感。
对法院而言,这三份沉甸甸的判决也表明了法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态度。要知道“死刑,立即执行!”意味着被告人将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生命的代价,有着非常严格的适用条件,且我国对于死刑一直秉持着“少杀、慎杀”的态度,一般只对那些后果极其严重、手段及其残忍、情节及其恶劣、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的被告人处以该种刑罚。这三起案件中,虽然没有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但法院仍然以被告人具有强奸幼女多人、多次的情节,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用三个活生生的案例诠释了“少杀、慎杀”不等于姑息纵容,彰显了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态度。正如负责人所说“集中发布这些典型案例,是要正告那些违法犯罪者,莫向未成年人伸手作恶,伸手必严惩、作恶必重判。”
依法严惩犯罪,有力震慑了潜在的犯罪分子,但再严厉的惩处也换不回孩子纯真的笑脸。我们必须全力避免悲剧再次发生,孩子作为社会生活中天然的弱者,力小智弱,面对形形色色的不法侵害,很难保护好自己,需要依靠家长、学校以及其他机构的帮助,通过不断的学习逐渐改变自己力小智弱的现状,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力弱只能慢慢等待孩子长大,智弱却可以通过加强教育来改变。近年来法院系统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不断提高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比如有的法院与当地教委共建法制教育基地,依托法院丰富的案例资源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断提升师生、家长依法保护未成年权益的能力;有些法院依托真实案例改编情景剧、制作动画片,寓教于乐,向孩子们传授识别风险、保护自己的好办法;有些法院选派法官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开展订单式的精准法制教育,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法院严惩侵犯未成年人犯罪,重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为孩子撑起了一把法治的保护伞。我们期待,将来这把伞可以撑得更大、更牢固,让孩子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