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追踪 > 从延期录用变为不予录用 课程研发经理诉公司索赔

从延期录用变为不予录用 课程研发经理诉公司索赔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 北京法院网 作者:佚名

  韩先生诉称,其于今年1月8日通过了北京某体育发展公司的面试,收到了口头通知和电子录用通知书,职位是课程研发经理,月薪1.2万。后公司以春节临近为由将入职时间延长至2月3日,于是韩先生于1月9日辞掉了原来公司的职位。后该体育发展公司HR通知韩先生公司项目无限期停止,等待公司通知。2月8日HR表示公司项目无限期暂停,韩先生无法入职。

  韩先生认为,北京某体育发展公司违背诚信原则,造成其错失其他工作机会。故将公司诉至朝阳法院要求赔偿其因缔约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4.8万元。

  案件亮点:电子录用通知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延期入职变成了不予录用,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

  4月20日下午14时,朝阳法院线上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敬请关注!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4/id/5032079.shtml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