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下午,蓟州法院召开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蓟州法院妇女联合会,并选举产生了院妇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副主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丽主持会议。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凤华,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克健,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连元及全院女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肖克健首先宣读了区妇联同意蓟州法院成立妇女联合会的批复。随后,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全院女干警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该院妇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并召开蓟州法院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新任妇联主席周丽代表执行委员会表示,今后,院妇联将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妇联的大力指导下,积极投身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塑造蓟州法院女干警独立、好学、勤奋、务实的良好形象,续写“巾帼不让须眉”的崭新篇章,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贡献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