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山东某节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公司)中标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某项目,随后该公司授权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负责此项目。
2019年7月,原告曹某与北京公司订立承揽合同,便开始组织工人在宝坻区大钟庄镇李英庄村及大米庄村实施煤改电安装,并于9月份交付完成465套,但是山东公司和北京公司却未如约支付报酬,多次索要报酬未果后,曹某等三人将两公司诉至法院。
庭前,承办法官了解到,因部分村庄工程已经施工完毕,但曹某等人未拿到报酬,造成拖欠其施工队工人工资,人数多达33人,若此案处理不好,不仅可能会引发系列案件,还会使这33名工人无法过上一个安心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北京公司和山东公司先后向宝坻法院大钟庄法庭申请延期开庭,山东公司又向法庭申请追加宝坻区大钟庄镇政府为本案被告。
新春将至,为了及时解决矛盾纠纷,让广大工人过一个顺心祥和的春节,承办法官及时和各方当事人沟通,引导他们通过“云庭审”系统参与远程开庭。2月8日,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通过远程方式顺利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庭后,大钟庄法庭还联合大钟庄镇政府着手开展双方调解工作,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