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追踪 > 秉公执法护正义 合伙诈骗终落网

秉公执法护正义 合伙诈骗终落网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谢谢闵法官,感谢您秉公执法,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我们这些老百姓心里才踏实啊……”姚某夫妇将写有“秉公执法,维护正义”锦旗送至津南法院刑庭闵杰合议庭,以示感谢。

  据悉,这是2019年闵杰审结的一起诈骗案件。2015年1月,被告人付某以正在经营的项目需要资金周转为由,联合被告人徐某使用伪造的某小区房产证向姚某夫妇骗取抵押借款,并承诺帮助被告人徐某偿还信用卡欠款。被告人徐某在利益诱惑下遂答应被告人付某的请求。后被告人徐某持上述伪造的房产证向姚某夫妇抵押借款,并将其带至该房产处实地查看,以获得二人信任。

  同年2月11日,被告人徐某与姚某夫妇签署民间借贷合同,约定被告人徐某以上述房产作为抵押,向姚某夫妇借款人民币104万元,借款期限自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5月6日。同日,被告人付某、徐某与姚某夫妇来到公证处对约定内容进行公证,后姚某夫妇在其银行卡扣除6万元利息后向被告人徐某转账人民币98万元。后被告人付某将大部分款项用于偿还债务,被告人徐某亦获得部分款项。借款到期后,经姚某夫妇多次催促,被告人付某、徐某以多种借口推脱,姚某夫妇意识到可能陷入诈骗,遂立即报警。

  经公安机关侦查,以涉嫌诈骗罪将付某、徐某进行刑事拘留,后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二人向津南法院提起公诉。

  津南法院遂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当庭举证、质证,针对控辩双方的意见,结合在案相关证据,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属共同犯罪。最终判处被告人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原文链接:http://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2/id/5801294.shtml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