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下午,市二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市二中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主动作为,成立“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统筹全院服务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服务营商环境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把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自觉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努力营造公平、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营造安全稳定营商环境
近年来,市二中院依法审结一批涉黑涉恶案件,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执行到位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加强“打财断血”与依法慎用财产强制措施并举,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资产,及时申请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有关机构代管、托管,避免企业倒闭破产、职工失业。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侵犯投资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确保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安全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净化市场环境。
2020年,该院审结了一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被告人颜某笼络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形成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大。
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颜某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骗取贷款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其余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19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数额不等的罚金。
该案的依法审理和判决实现了“审判一案,警示一片,净化一方”的效果,为建设安全稳定、依法善治的平安天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创建“无黑”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该院安排审判经验丰富、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的法官,组成金融商事审判合议庭,对证券、期货等商事金融案件实行专门集中审理;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和刑事手段依法打击各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深度和宽度,成功调撤955件涉KTV企业著作权纠纷案件,妥善审理涉外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在有效打击和震慑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同时,全力保障本市开放型经济健康发展。
2018年2月至10月间,被告人罗某等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购买假冒商标标识,私自将基础油调制后灌装为“美孚”“壳牌”“嘉实多”等品牌润滑油,并销往全国十几个省市。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某等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且非法经营数额为95万余元。经审理,罗某等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而关于非法经营数额,法官在合理划定销售单起止时间,充分考虑真假混卖、客户退货以及单据存疑、重复等客观情形并依法扣减后,认定非法经营数额为70万余元,判决被告人罗某等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等,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案中,对被告人罗某等人的非法经营数额作出了最大程度的客观认定,做到了依法有据、让被告人“心服口服”,通过知识产权刑事审判严厉打击了侵犯商标权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切身利益,对于营造良好投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完善企业救治和退出机制
2020年,市二中院受理“僵尸企业”破产案件155件,释放人力、土地、设备等要素资源,盘活常年闲置资产,化解金融风险,为天津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同时,该院率先在本市推进并完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制定《关于本院执行案件内部移送破产审查的实施办法》,保障改革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
2020年,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不久后,又以“破产重整可以更为有效保护相关各方利益”为由,申请对其进行破产重整。
该院认为,对公司进行重整,更有利于职工、债权人、出资人等的权益保护,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后经全体债权人和出资人书面表决通过了《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法院裁定批准该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对该公司的重整程序。
法官介绍说,法院对申请破产重整的债务人企业进行识别时,一是要审查债务人企业是否有挽救价值,以及挽救成本与收益比例;二是要审查债务人企业重整的可行性。
经综合考虑债务人企业情况,法官对企业进行深入调查,充分考虑各方利益,通过破产重整挽救困境企业,既完成了国有企业出清僵尸企业的任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又帮助债务人企业提高经营能力,释放要素资源,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推进“一站式”解纷全方位拓展服务渠道
2020年,市二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圆满完成。新的诉讼服务中心集诉讼辅导、自助评估、多元调解、法律援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真正实现了诉讼服务的高效便捷。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调解、网上缴费等服务。2020年网上立案申请875件,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69次。
同时,与渤海公证处、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以及多家行业组织等签订《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合作框架协议》,选聘各行业专业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累计调解案件1259件。设立速裁审判团队,分流全院42%的二审案件,其中当天立案、当天审结案件284件,简案快审提速增效的改革效果初步显现。
在一起执行案件中,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涉案较多,其名下财产已被多轮查封,债权债务情况错综复杂,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执行法官积极与双方沟通协调,寻求双方的利益平衡点,经过6次当面协商、4次修改《和解协议书》,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该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为民营企业,申请执行人因货款执行不到位已不能正常经营,被执行人的经营状况也关系到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等问题。案件解决后,申请执行人拿到执行款,企业“回血”得以继续经营,被执行人也解除了部分束缚,在市场上更能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