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一中院受理一起供货纠纷案,原告英国某公司向法院送来两面锦旗,对承办法官高效执法办案表示了由衷的感谢。其实,这只是一中院服务保障大局,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突如其来的疫情使部分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原告与被告嘉兴某公司签订购买口罩的销售合同,总价款共计4000余万元。原告将全部货款转至被告账户,但被告在提供部分口罩后不再供货。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五庭受理此案后,为使得双方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视频、面对面等多种方式,与原告、原告天津代表处及被告沟通案件,分析利弊,缩小分歧,最终促成调解,被告将剩余货款退回并作了部分赔偿。
为督促被告将调解协议尽快履行到位,民五庭干警与执行部门密切合作,及时组织人员奔赴杭州、嘉兴两地划转调解款等。经过多方努力,原告的货款有了保障,被告的生产经营得以继续,高效的工作获得双方当事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