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法院机关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着力强化基层组织、党员基本能力、党建基础性建设,推动机关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督促各党支部在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查找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稳步推动党建工作健康发展。同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通过组织党员集中学习《重庆法院党建工作八项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视频,讲好反腐倡廉党课,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是提升党员基本能力。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按照机关党委决策部署,坚持把工作放到全局中思考谋划,力求每项工作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时限严格,力求抓住要害,形成亮点。面对工作中的矛盾与问题,敢于迎难而上,找准关键和瓶颈,用“钉钉子”的精神,对每一项工作落实落细。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定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学习教育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有机融合,坚持以案释法,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严格司法、公正司法理念。
三是夯实党建基础性工作。一要健全完善并严格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机关党委定期检查工作情况,表扬先进、督促后进。二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紧紧围绕党的宗旨、党规党纪、“两学一做”、党风廉政教育等内容,做到党员干部全程参学、带头授课,以学促教、以教促学,促使各党支部书记成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明白人”。三要在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中,结合日常督查情况,综合评价党建职责落实情况,对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问责、通报批评,用问责考责倒逼履职尽责。四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渝北委组〔2017〕43号)文件精神,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导向,统筹使用党建活动经费和党费,计划管理、活动组织、报销结算、监督检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