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涉外商事审判过程中遇到的域外法查明与适用等问题,通过实证调研、流程管理、院校合作等举措,着力构建域外法查明机制,促进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上新台阶,建院以来,该院共受理涉外商事案件252件,审结144件,案件涉及美国、德国、新加坡等37个国家和地区,涉外商事审判专业化水平有力提升。
一是科学化开展域外法查明实证调研。由分管院领导牵头,在涉外商事审判庭挑选7名优秀法官、法官助理组建专项调研课题组,专项负责域外法查明机制研究。选取北京、上海、重庆等11个省市近8年来的2.6万余份涉外民事案件判决书作为样本,从案件数量、地域分布、查明机构参与情况、查明适用情况等方面仔细梳理、认真分析,深入挖掘我国域外法查明与适用制度的特点。向具有代表性的北京、上海等6个省市收集有效调查问卷268份,深入分析域外法查明制度在司法实践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借鉴域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域外法查明制度实施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厘清查明责任、明确无法查明认定标准、统一域外法适用尺度等建议13条。该院围绕域外法查明重点调研课题“域外法查明与适用问题研究”开展组织、成果验收等工作,被市高法院评为2019年度全市法院优秀重点调研课题。
二是精细化开展域外法查明流程管理。制定《适用域外法案件裁判指引》共计33条,规范适用域外法案件的裁判标准,明确适用域外法的具体情形,厘清域外法查明责任,完善域外法查明程序,严格查明内容审查标准,规范域外法解释适用。设立域外法查明事务专员,专项沟通联系查明机构,对接材料移转、手续交接、费用支付等工作,通过“清单式列表”罗列具体工作需求并做好域外法查明与适用情况台账、域外法查明对接工作台账。以精准实施《适用域外法案件裁判指引》为要求,对有域外法查明需求的当事人,及时做好域外法查明相关工作引导和解释,提升域外法查明适用准确性,减轻当事人诉累,截至目前已为3名当事人提供域外法查明适用的解释引导。
三是常态化开展域外法查明院校合作。充分利用科研院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东盟国家法律数据库,共建外国法查明案例库,合力打造可咨询、可检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外国法查明合作机制。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共同制定《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查明机制指引》,明确域外法委托查明的范围和方式。进一步加强院校交流,借助高校理论资源和科研成果,拟定期举行学术报告、实务讲座等形式的专题研讨会。确定专职联络人员2名,确保信息交流渠道畅通,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理论与司法实践研究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