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伙同他人在社交软件中,发布“六合彩特码”虚假信息,诱骗他人购买,以缴纳会员费、手续费等方式诈骗近12万元,最终刘某因触犯法律获刑。近日,市四中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终审裁定。
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期间,刘某与吴某、陈某(二人已判刑)等人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某小区出租屋内,在六合彩网站及微信群等社交软件中,发布六合彩特码等虚假信息,刘某等人在微信上以香港六合彩“丘老师”身份与被害人联系,诱骗他人购买,刘某以缴纳会员费、手续费、资料费等方式实施诈骗。
通过上述方式,刘某等人对被害人周某、尹某、温某实施诈骗共计12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事实,利用电信网络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一、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二、责令刘某退赔被害人周某的财物损失19000 元;责令刘某退赔被害人尹某的财物损失76500 元、被害人温某的财物损失 25400 元。对刘某的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一审宣判后,刘某不服向市四中法院提起上诉。
市四中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裁定已生效。
法官说法:
本案中,犯罪分子就是抓住了个别被害人渴望不劳而获的心理,以彩票等高收益项目为噱头,通过虚构实施、隐瞒真相的方式,引诱被害人进行充值,从而骗取钱财。
在日常生活中,市民在进行项目投资、购买彩票等活动时,对涉及钱财交易的,要保持高度警惕,要认真甄别所投入项目的真伪,全面评估投资风险,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