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2020年度年终工作总结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军到会指导。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柳德新主持,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执行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汤伟围绕政治建设、党支部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执法办案等方面进行了述职报告,总结了去年一年取得的工作成绩,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了2021年的工作目标。执行局各处、保全中心、部分团队以及法警三大队的负责同志和党员代表依次围绕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以案四说、以案四改”以及当前工作面临的困难等方面做了汇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柳德新局长分别对各团队汇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细致点评,要求执行局全体同志要对照问题,找出不足,找出短板,努力改进。
在认真听取汇报和发言后,戴军院长对执行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此次会议准备充分、主题鲜明、总结到位,执行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完成了全年执法办案任务。对执行局2021年工作,戴军院长要求全局将2021年作为“规范化建设年”,深刻认识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并就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转变思想观念,强化规范执行、依程序执行的意识。执行工作,既讲求实效,也讲求时效,以快速执行兑现为工作目标。全局执行人员在完成工作目标的同时,要努力克服执行方式“粗放化”、“随意化”的弊病和“只要搞到着,细节不重要”的陈旧意识,树立规范执行、依程序执行的意识,切实减少“执行法律文书该送达的不送达,强制措施采取以后该告知的不告知”等不规范行为,真正把“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作为新时期执行工作的内在要求,作为增强人民法院执行公信力的有效路径。
二是补齐制度短板,确保执行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执行工作的案件类型繁多、事务事项繁杂,具有“一快二大三多”的鲜明特点,而现行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政策文件对执行的程序规定相对较为原则,并且散见于各个司法文件当中,实践中有很多问题和情况还缺乏统一的操作标准,规范化的程度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全局要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符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的规范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实现每一个节点、每一种情形都有统一的、可操作的工作标准和要求,覆盖执行工作全流程、全节点,做到“案案有法可依,事事有章可循”。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决不允许“有法不依”“各行其是”。执行工作要讲求尺度统一、标准一致,灵活绝不等于不讲规则,在“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中,仍然要将“原则性”排在前面,要讲规则、讲制度,决不能以“灵活处理”之名,行“有法不依”“各行其是”之实,不给任何人提供找借口、钻空子、投机取巧甚至营私舞弊的机会。
四是加强监督制约,完善评价体系,确保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要立足“司法责任终身制”,明晰执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各自的职权职责;要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摈弃“平均主义”“好好先生”等陈旧意识让懒人曝光、庸人自惭,真正“奖勤罚懒”;要利用好审判管理系统和执行指挥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执行案件节点管理、监控,通过定期通报执行质效指标、超审限未结案、超期未付案款等情况,加强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