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长期访问杰出学者 Susan Finder
很荣幸受邀从国际的角度对裁判文书网的影响提供几点个人思考。三十年前,当我刚开始研究中国司法发展的时候,人们只能从书中查阅中国法律,仅有少量的案件被公开发表。从2014年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立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从境外的使用感受来看,新近升级后的裁判文书网的功能比先前的版本有了较大的改进。我亲自见证了裁判文书网的发展与影响。许多学者聚焦于裁判文书网所公开的案件数量,而我要将关注的焦点拉回到对个案的审视。
作为外界观察中国司法的一大窗口,裁判文书网已经对境外许多人产生了重大影响。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每一个裁判基本上都会拥有众多读者,包括当事人本身以及许多境内外其他读者。正是通过这些公开的法律文书,远方的读者才能对如下问题作出思考:不论犯罪情形或违法性质如何,法院是否对涉案当事人作出了公平审理?裁判所列事实是否足以支撑裁判结论?裁判结论是否来自清晰的具有说服力的逻辑论证过程?案件是如何裁断的?对于刑事案件,考虑到案件所涉事实,量刑是否合理?
对于境外读者而言,每一个裁判都是中国司法未经过滤的原始声音,是了解中国社会和经济的过去与现在的重要素材。我们高兴地注意到,法律要求所有能够公开的裁判都必须公开。
在中国境外,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的关注者包括广泛的各类机构和个人,其中包括外国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负责外交、商务、知识产权的外国政府部门为了了解中国法院是如何审理涉及该国公民、公司和其他机构的案件的,尤其是在该国外交官跟踪特定案件时,会留意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如果案件内容被翻译成外国文字,外国法官就可以阅读这些案件,以了解中国法官是如何审理类似案件的。
其他经常访问裁判文书网的人士包括律师、公司法务和行政人员。通过阅读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案件,他们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掌握在华公司诉讼情况。通过阅读类似案件,他们还能够对如何在华开展业务作出更明智的战略决定。他们会尤其关注以下问题:如果外国公司在华员工违反了其对公司的义务,中国法院会不会不受涉案公司国籍的影响而支持外国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外国公司的知识产权被侵犯,中国法院会不会支持其知识产权保护请求?争议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和解提议是否合理?
非营利性机构,不论是否具有宗教性质,也会访问裁判文书网,以了解中国法院是如何保护信教者或者诸如环保组织成员的权利的?外国新闻工作者也会使用裁判文书网,以了解中国司法的真实情况。
我还得提及裁判文书网的另外两类使用群体——境外学者、学生与个人。许多境外大学的教授、学生开展涉及中国司法案件的大数据研究时,会用到裁判文书网。在中国工作、学习和居住的个人为了解相关情况,也可能从裁判文书网上搜集相关案件。比如,他们会关注这样的问题:中国的雇佣者未履行其法律义务时,中国法院是否会保护外国个人的权利?
境外人士已经注意到,从今年7月开始,中国法官须检索类案作为裁判参考。普遍认为,这是中国司法的一个积极发展。一方面,这可以促进同案同判;另一方面,这也是对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提交类案给法官参考的实践做法的正式认可。
最后,我想从一个境外观察者的角度,对裁判文书网提出几点建议。建议加强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避免裁判文书网变成获取个人或企业的敏感或私密信息的工具;此外,作为一个重要的公共产品,裁判文书网在操作界面上应融入用户友好型设计,尽可能人性化,方便人们使用。
责任编辑:张凯甲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