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济源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牛延强带领8名干警,在济源某小区强制腾空一处房屋,并邀请该小区物业一同见证了执行的全过程。整个执行过程文明有序,规范合法,在强制腾空过程中做到尽量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该小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赵某某向李先生夫妇借款60万元,因逾期未能归还,双方协商赵某某夫妇将位于某小区的一处住宅房产以5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李先生夫妇,房款在借款中扣除。但赵某某夫妇逾期未主动配合李先生夫妇办理过户手续,引发诉讼。2017年2月8日,济源市法院强制将该房屋过户到李先生夫妇名下,但赵某某夫妇仍拒绝搬离房屋。2018年4月,李先生夫妇到法院起诉赵某某夫妇,要求返还房屋。济源市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李先生夫妇的诉求,一审判决赵某某夫妇停止侵权,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搬出该房屋,将房屋腾空。逾期赵某某夫妇未主动腾房,李先生夫妇依法申请执行。
执行中,执行干警多次敦促赵某某夫妇自动腾空房屋,但赵某某夫妇均置之不理。执行干警发现,赵某某夫妇长期不在该房屋居住,仅留下其母亲居住,企图对抗法院执行。于是,济源市法院决定对该房屋实施强制腾空。11月10日,济源市法院依法发布强制腾房通知书,告知赵某某夫妇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腾空房屋。
11月12日上午8时40分,牛延强带领执行干警来到该房屋所在小区,现场联系该小区物业参与见证执行活动。执行中,执行干警依法联系专业人员强制开锁,联系专业搬家公司将房屋中所有物品强制搬离到指定地点,执行中,执行干警对房屋所有物品进行录音录像,并对赵某某的母亲黄某某进行法治教育,最终让黄某某理解并配合法院的执行活动。整个执行过程持续近5个小时,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张凯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