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并无充足的可供执行财产,且在该院有三起执行案件。但是,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最终该公司主动来到法院当庭履行部分款项,其所涉及的三起案件均同申请人达成和解,执行法官是怎么做到的呢?
2020年3月,新密法院执行法官受理了三起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均为郑州某科技公司,执行标的额100余万元。受理案件后,法官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并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遂立即赶往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经现场调查了解发现,该企业仍在正常生产,仓库内还存有许多刚刚生产出的产品。执行法官现场敦促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积极履行义务,该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履行义务,但其向法官说明了公司当前因疫情影响而面临的经营运转和销售困境,并请求法院宽限一段时间用以生产销售,进而回笼资金履行债务。
在详细询问了解该公司的生产销售情况和机器设备等硬件设施情况后,执行法官找到各申请人,表示目前通过网络查控并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该公司现有的机器设备和产品也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若现在对机器设备和产品进行处置,不仅申请人债权无法全部实现,该公司也会面临倒闭,倒不如宽限一段时间,让该公司保持正常经营销售,恢复其履行能力,更有利于执行到位。在法官的耐心沟通下,申请人表示同意。最终,执行法官秉承着善意、文明、审慎执行的原则,决定宽限被执行人一段时间用以恢复履行能力,但同时责令被执行人作出保证,并依法对其法定代表人作出限制高消费令。
令法官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主动来到法院,向法官表示该公司已经回笼部分资金,当庭履行了部分款项,并就其涉及的三起案件同申请人达成和解。该负责人满怀感激地说:“法院并没有直接查封我们的机器设备,而是给我们时间让我们继续生产经营,从而使公司得以从生死边缘活下来,我们对此非常感激,也对今后的经营充满了信心,请法官放心,我们一定会尽快筹集款项,尽早将债务全部履行到位!”
近年来,新密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奋勇攻坚克难、努力维护法律权威、构建诚信社会的同时,针对一些涉企案件采用刚柔并济策略,既依法执行维护申请人胜诉权益,同时注重善意、文明执行,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