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下午,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全省法院意识形态工作”为主题进行专题学习研讨。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甲天主持会议并讲话,部分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省法院在家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有关院领导,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党委书记,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全力维护司法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
要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对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宣传能力和水平,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推动形成宣传合力。要切实提高办案能力,坚决防止和克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等问题,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既要高度重视舆请,也不能被舆情左右,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敏感案事件,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强化释法说理,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导向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压实责任,各级法院党组切实强化主体责任,狠抓责任落实,重点解决好落而不实的问题。要切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结合思想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认真组织落实,真正使广大干警受触动、受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