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来了几位特殊的客人,祁县县委书记李军、县长冯耀黎一行代表县委、政府和三位村民送来四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交到了省高院副院长王书红和行政庭法官手中。双方当事人一起给法院送锦旗,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案件回顾
2020年9月,吕梁中院审理了一起因政府城建拆迁引发的系列群体性行政诉讼,原告苗某某、李某某、付某某等人因房屋被强拆,要求政府承担赔偿责任;祁县政府答辩称,强拆补偿符合实际,是为了当地城镇升级改造,能更好地保障民生、服务群众。一审判决祁县政府支付原告相应赔偿金及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判后,苗某某等人认为赔偿数额不足,向省高院提出上诉。
省高院行政庭受理该系列上诉案件后,合议庭成员李强、庞永平、姚利屏经过认真研究,确定审判思路,从依法保障百姓基本权益、助推当地重点工程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引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双方进行调解。
庭审结束后,李强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耐心调解、悉心疏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6个多小时不间断地对上诉双方进行“背靠背”“面对面”协调,耐心了解几位村民家中存在的具体困难,站在村民的立场上换位思考,逐渐赢得了村民的信任;同时从促进当地发展出发,以建设法治政府的角度向县政府释法说理,提出了解决争议的合理化建议,在各方诉求中找到多重价值的平衡点与现实矛盾的化解点。
通过不断努力,双方当事人态度逐渐发生了转变,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一定全力配合法院把这起纠纷化解好。事实查清、道理讲明后,苗某某等人主动提出撤诉,这起群体性案件在源头上得到了化解。
复杂纠纷一朝化解,调解有方案结事毕。该案的成功调解,有利于维护群众的期盼与利益,维护政府的形象与权威,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情系百姓,一心为民”八个金光闪闪的大字,见证了法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铮铮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