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全省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结合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关于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筑牢干警依法依规履职的思想防线。营口两级法院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法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筑牢廉洁司法防线,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一、突出主体责任,确保周密部署到位
全市两级法院党组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全省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监察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认真抓的良好局面,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全市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院领导组织分管部类学习、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时间节点推进,坚决把思想统一到省高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各基层法院和本院29个部门,逐个督促督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教育引导,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将专项整治内容纳入党支部学习计划,围绕如何看待“司法腐败对司法公信带来的巨大伤害”、如何看待“违纪违法对人民法院政治生态的负面影响”等问题开展讨论辨析。邀请市委党校教授来院进行专题讲座,为全体干警敲响廉政警钟;结合“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释”警示教育,通报省高院查处的十起典型案件,编发《党的十八大以来营口法院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发布营口地区法院33名干警违法违纪的通报,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召开全市法院专题党课,组织干警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组织干警认真开展党性分析、自检自查。全体法院干警通过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法规制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领会精神实质,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同时,利用法院官方微信、微博、办公平台和机关楼内电子显示屏发布专项整治相关内容和举措,积极宣传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有关要求,在全市法院形成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氛围。
三、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摸底排查到位
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开展摸底排查,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干警申报《全市法院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工作信息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人员包括在编干警、聘用人员和离退休同志,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底数清。对干警申报的《全市法院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工作信息表》实行领导背书,由院庭长负责审核,签字确认,将排查责任层层落实。对排查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专项整治以来,先后开展3次排查,对登记台账信息及时补全更新。经过排查,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有23名干警亲属从事律师工作,结合日常工作监督,对上述干警逐一进行面对面的谈话提醒,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四、注重内外结合,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实施办法(试行)》《营口法院干警“十不准”行为规范》《营口法院干警拒礼、拒请、拒托提示手册》《营口法院法官业外行为指引》,要求两级法院干警认真学习落实,对照检查整改,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干警行为,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邀请10名律师,召开2次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建议12条;院领导、中层正副职利用一周时间走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700人,还利用手机报向代表、委员发送专项整治工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向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家属致信,号召家属共同做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法官规范业外交往行为;畅通举报途径,面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将专项整治工作主动向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强化专项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