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北镇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17万余元的执行案件,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涉及到的财产分割,经审理,北镇法院判决潘某与卜某成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归卜某成所有,卜某成须给付潘某房屋总价值的三分之二,该房屋的评估价值约为26万元,卜某成应给付潘某1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卜某成一直未履行义务,潘某向卜某成多次催讨未果,双方矛盾愈演愈烈且不断升级,无奈,潘某向北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佟大志依法向被执行人卜某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态度强硬,还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面对躲藏不定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相继对其采取了冻结、查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但被执行人依旧不为所动。在与其电话沟通过程中,执行法官着意被执行人的心理动态,加大思想攻势,辨法析理,并严正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和规避执行可能会被司法拘留甚至处以刑罚的严重后果与法律责任,当发现其对此确有畏惧心理后,执行法官又从感情方面入手,劝其考虑年迈的父母和夫妻相伴数年的情分,同时打破其认为的在疫情防控期间法院执行工作可能有所松懈的思想,多管齐下,最终使得被执行人卜某成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4月20日,卜某成早早地来到北镇法院,主动与执行法官佟大志取得联系,协商还款事宜,在佟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卜某成当场交付全部执行款17万余元,并缴纳了执行费。至此,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顺利执结,双方当事人都如释重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对北镇法院执行干警善意文明的司法情怀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