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和全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维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绩,深刻总结了脱贫攻坚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省委书记景俊海在全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坚持以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等各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弘扬伟大的“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认真落实好省高院出台的关于服务脱贫攻坚以及为加快率先实现吉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把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为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同时,要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妥善审理民生领域案件,持续做好对涉农、涉贫案件台账管理,坚决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落细落实2021年帮扶工作计划,持续扎实开展帮扶,推动产业扶贫深入发展,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筑牢产业可持续发展根基。要提前研究做好帮扶干部的返院安排和岗位调整,谋划乡村振兴工作队的人员选派,认真总结我省法院脱贫攻坚成绩和好的做法,广泛宣传脱贫攻坚先进典型事迹,展示法院人扎根农村、献身扶贫的担当作为,加强示范引领,激发内生动力,为吉林法院振兴发展凝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