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存案件是影响审判效率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因素之一。为切实加快全省法院旧存未结案件清理进度,助力审判质效提升,2018年以来,省高院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旧存案件清理专项行动,实现旧存未结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下降(2019年全省旧存案件67087件,占全国法院旧存总数的2.4%;2020年全省旧存案件23388件,占全国法院旧存总数的0.93%)。尤其是2020年重点对诉讼、执行、破产、司法技术、久押不决“五类”案件进行全面清理,推动实现全省法院2019年12月31日前立案未结的诉讼案件从15053件降至590件,有32家法院已“归零”,执行案件从7115件降至378件,对外委托评估鉴定案件由1930件降至2件,破产案件由167件降至149件,基本实现“应结尽结”。清理成效直接推动了2020年全省法院未结案件仅为12137件,同比下降47.84%,仅占全国法院未结总数的0.55%,创近年新低,为全省法院年度结案率、结收比持续稳固在全国前列、始终保持收结良性循环、常态均衡的良好态势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制定清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为积极落实全省法院全面清理旧存未结案件的专项行动,保证全省法院目标一致、行动统一。省高院制定印发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清理2019年12月31日以前全省法院立案尚未结案的诉讼案件、执行案件、司法技术案件,2018年12月31日前立案尚未审结的破产案件以及现存久押不决案件,实现在2020年12月31日前 “应结尽结”,同时,对未结案件中存在的超审限、违规变更审限等情形进行梳理排查。省高院成立清理旧存未结案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合力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序氛围。
二是建立清理台账,动态掌握清理底数。省高院以各相关业务数据平台为基础,坚持统计通报制度。每周进行全省案件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整理,形成全省法院旧存未结案件清理台账并定期通报,在总体上把握全省法院旧存未结案件底数。各中级法院在此基础上以辖区为单位对旧存未结案件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建立辖区法院旧存未结案件台账,全面、动态、准确掌握本辖区旧存未结案件底数、清理任务和清理进度。同时,对旧存未结案件中存在的超审限、违规变更审限等情形单独建立台账,逐案进行整改纠正。
三是加强调度督导,全力推动清理进度。省高院在全面把握全省法院旧存案件底数的同时,每周对各地区旧存案件清理进度进行统计,将统计情况单独作为一项内容纳入月重点工作通报范畴。定期召开全省法院结案进度调度视频会,要求各中院对本辖区两级法院清理工作的完成进度进行汇报,加强督导力度,对清理工作落实不力、违规变更审限等情形给予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