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四起劳动争议案件,在帮助四名原告要回拖欠工资的同时,协助被告公司渡过经营难关,取得了双赢效果,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四起案件的原告丛某等四人,系长春市某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聘用的居间经济人,2020年底,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遭遇困境,公司拖欠四名原告工资共计2万余元。经宽城区劳动监察大队调解,被告承诺于2021年1月15日支付拖欠的工资,但始终未履行给付义务。2021年2月5日,丛某等四人将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起诉至宽城区人民法院。
协商调解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立即联系了被告公司负责人,负责人表示公司确实拖欠四人工资,且均出具了欠条,一直未能给付并非是想赖账,只是受疫情影响公司业务基本停滞,资金周转出现问题,目前正积极向公司的债务人索要欠款,近期就能到账,到账后一定第一时间结清拖欠的工资,请法院帮忙做一下四名原告工作,给公司一些宽限时间。考虑到被告作为房地产居间企业,在疫情期间受到的冲击确实不小,法官与原告多次联系,详细告知被告公司面临的困境,在法官的劝解下,原告决定同被告见面协商。
协商过程中,被告负责人表示公司向债务人索要的欠款,近期即可到位,且公司也将逐步复工复产,待欠款到位后,一定先给付原告工资。如果四名原告还愿意回公司上班,公司始终欢迎。四名原告称,理解公司现在的难处,愿意给公司缓冲时间。最终双方协商后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公司在2021年3月20日一次性支付全部工资。公司的诚意感动了原告,当场有两名原告表示同意继续在公司上班,与公司共克时艰。
调解结束后,被告公司负责人感激地说:“真没想到,法官对我们这种小案子也这么上心,充分考虑我们被告的权益,悉心做调解,让我们在这么艰难的时候喘口气,帮助我们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