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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关于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司法服务“硬措施”,助力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为营造更优、更好,市场主体更有安全感的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善意司法加速化解纠纷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优不优,要由市场主体说了算。司法服务质量高不高,当事人最有发言权。围绕长春高质量发展“四大板块”,长春中院秉持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着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仅用189天,长春中院通过立、审、执程序高效衔接,妥善化解涉及省内外三方当事人、标的额高达1.67亿余元的金融借款纠纷案,该案的处理超出债权人的心理预期,有效降低了企业解决纠纷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债务人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无力偿还债权人九台农村商业银行长春分行(以下简称九台农商银行)1.67亿余元借款本金、利息及各项费用。九台农商银行要求对已经办理质押登记的该公司持有的某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5%的股权行使质押权,并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020年3月下旬该案立案时,正值新冠疫情防控关键阶段,按照预约立案登记的先后顺序,九台农商银行至少要排到3天以后。了解实际情况后,立案法官为九台农商银行预留窗口,现场审查后当场予以立案。

  案件流转到民事审判第四庭后,办案法官认真梳理证据、理清法律关系后,在送达中发现当事人双方有和解可能。最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释明劝导,各方同意调解结案。从立案到调解生效仅用了28天。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深知此案处置股权的紧迫性,为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执行团队立即制定执行预案,第一时间赶赴上海,对股权所在公司和注册登记机关进行执行调查并办理股权冻结。司法拍卖前,需要确定拟处置股权的参考价,如果按照传统变现程序采取评估方式,需要调取大量会计账簿,周期漫长而且费用高昂。执行法官努力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质押人协商议定处置股权参考价。

  8月3日,经公开拍卖,该项股权由天津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1.67亿余元竞得。法官在股权受让人资格审批完成当日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将执行款第一时间打到九台农商银行账户。

  让上亿元的资产变现,早一天都可能创造不菲的经济价值。“长春中院快速立案、高效审判,特别是执行团队历时120个日夜全程跟进、高效沟通,为企业打造出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法治环境,让我们可以放心融资、安心经营。”当事人为法院的办案速度“点赞”!

  破解困局激发企业活力

  破产重整,是救治困境企业的重要途径。长春中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助推长春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化拯救企业环境,精准推进经济发展!”锦旗上的16个字,浓缩了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斯达公司)股东代表的心声。长春高斯达公司199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是吉林省第一家商业A股上市公司。但因经营不善,持续亏损,上交所于2004年做出终止该公司上市决定。2016年高斯达公司申请破产重整。2017年9月,长春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2019年,企业表达出希望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强烈意愿。长春中院重组合议庭并展开多轮调研。在充分考虑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方向后,2020年5月,长春中院就重整计划中所涉缩股、股份划转、资本公积金转增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为缩短重整计划执行周期,早日实现企业“涅槃重生”,法官克服疫情带来的种种不便,前往北京办案。最终,避免了近3万名股东的投资付之东流,实现了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恢复企业经营能力的目标。“作为企业,一定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重生发展机会,力争为长春经济建设贡献力量。”长春高斯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姜岩表示。

  2020年6月,长春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木结构房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60家债权人参加会议,就部分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表决。鉴于债权人遍布全国且人数众多和疫情防控要求,长春中院积极推进信息化手段在破产公告通知、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召开、债务人财产查询和处置、引进投资人等方面的深度应用。“网络债权人会议节省了债权人的参会成本,有助于债权人行使权利,更有利于重整案件中对债权人公平、平等的集体清偿。”对线上表决这一创新方式,破产管理人吴蕾阳律师由衷赞赏。

  长春中院采取一系列切实举措,稳妥有序推进企业破产重整,助力长春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速。在长春中院牵头协调下,成立长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设立破产清算公益基金,落实市场主体退出过程中相关主体权益的保障机制和配套政策。法院积极开展破产积案清理行动,逐案制定措施,促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组织编写《公司诉讼与企业清算实用宣传册》,将公司管理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和企业清算、破产、重整程序性规定,分门别类归纳汇总,受到企业热烈欢迎。

  保障发展“府院联动”同向而行

  为全力推动一流营商环境建设,长春中院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程凤义多次强调,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强化使命担当,融入营商环境建设整体布局,把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各个方面。

  长春中院全程参与起草《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方案》,牵头负责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等三项核心指标。9月末,由15人组成的三项一级指标填报团队,在沈阳圆满完成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填报工作。

  法院与政府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有效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同向而行。4月17日,长春市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召开,《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双方围绕破产案件审判、优化营商环境、金融风险防范等7个方面开展深层次联动,合力助推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

  南湖中街拓宽工程是长春市委、市政府“专班抓项目”的重中之重,原定2017年7月完工通车,却因一家汽车改装厂拆迁补偿问题,迟迟未打通。

  “切实保障重大项目实施,有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南关区人民法院确立了“硬任务”。7月9日早上7点,南关区法院协同南关区公安分局、区执法局、区交警大队等10余个部门,联合出动警力408人,重拳出击,开展强制腾迁大型执行行动。

  汽车改装厂内情况复杂,被执行人将厂房租借给数家企业,厂内废弃车辆、机器设备、泥沙、碎石等五花八门,杂乱无章。面对这庞大的“烂摊子”,执行干警一一清点备案。此前,经过3个月的查账对账和勘察鉴别,共清点机器设备500余台,报废车辆、账册、图纸、办公桌椅等物品114万件。执行当天,被执行人阻挠执行手段花样百出,执行干警全程规范执法,终于啃下这块“硬骨头”。

  当日晚上9时,在推土机扬起的漫天沙尘中,6000平方米的阻路厂房化为一片瓦砾,执行标的设备全部交付完成,工程障碍被一举扫清。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刊发报道《一日荡平“钉子”厂房,贯通南湖中街—南关法院完成强制腾迁大型执行行动》,阅读量突破10万+。

  长春全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上下联动,同频共振,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动力。

  延伸职能多行“暖企”之举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长春中院主动担当作为,找准切入点,多行“雪中送炭”的“暖企”之举,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渡过难关。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推出14条务实举措,强化立审执各项诉讼服务机制。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服务企业复工复产10个典型案例。针对企业复工复产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选派111名干警对接服务98户企业。

  吉林省玖壹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酒精制品生产企业。2020年2月初,按照吉林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公司全员开工,生产酒精消毒制品。但由于交通管控造成物流运输堵点、产品包装不符合市场管理规定等原因两次停产。长春中院接到玖壹公司求助后,第一时间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企业燃眉之急,促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13批援鄂支持雷神山医院的酒精,全是由我们企业提供的,法院在这个关键时刻,起到积极的协调作用。通过绿色通道,让我们生产的物资走出工厂,走向全国。”玖壹公司董事长陈忠孝说。

  长春全市两级法院坚持因案制宜,依法采取灵活措施,对受疫情影响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加大诉讼费用缓、减、免救助力度;对承担疫情防治防控任务企业的涉诉案件,开通“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司法成本。疫情期间,为企业提供立案绿色通道5431件,促成631件涉企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涉案执行标的额11.27亿元。

  为打造多元化解决企业纠纷新模式,2020年初,长春中院联合建筑行业协会共同成立“诉调对接工作室”。目前已接收案件170余件,成功调解40件,调解成功标的额近7000万元,切实维护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会员企业节省诉讼费用数10万元,受到企业一致好评。

  “企业在经营中遇到哪些法律纠纷?有什么需要帮助解决的实际困难?”为切实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将矛盾化解于未然,全市两级法院扎实推进普法“六走进”工作,主动送法“进企业”,织密法律“防护网”。

  4月17日,长春中院启动“服务企业周”司法维权主题服务活动,宣传《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当天接待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组织“千名法官服务企业”“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法官深入企业调研座谈“问诊把脉”,聚焦问题“对症下药”,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法治体检,送上“量身定制”的普法课。“通过法官的授课,增强了参训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对我们加强合同规范管理、业务纠纷化解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邮政储蓄银行吉林省分行法律与合规部副总经理贺大鹏说。

  同时,长春中院依托官方自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举措,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增设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栏,发布相关政策、工作动态信息100余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2020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开展涉企普法讲座、专题调研、法治体验等活动295场,受众人数80523人,让企业不仅感受到司法的“力度”,更体会到普法的“温度”。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1/id/57451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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