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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 廖国勋同志任天津市委副书记 张国清同志不再担任天津市委副书记职务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中共中央批准:

  廖国勋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张国清同志不再担任天津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9/id/54344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