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协议离婚,判决中,张某需归还李某婚内财产405万元。一年多过去了,李某多次向张某讨要属于自己的财产,但张某拒绝履行。该案后由南岗法院移交哈铁法院执行。
接到案件后,办案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下发了执行通知,并依法查封了张某名下的两套房产。期间,张某多次委托律师向法院以口头、书面等形式提出执行异议。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办案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反复释法析理,耐心做张某的思想工作,逐个解开其对法律认识的盲点,最终使其认识到拒执行为的严重后果,将属于李某的405万元一次性汇入法院执行专用账户。此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