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省绥化市依托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了11个诉调对接中心,覆盖该市及所辖10个市(区)、县。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导实施了“一院一品牌,院院出精品”工作,构建具有绥化特色的多元化解大格局。
现场直击
9月3日,记者走进青冈县人民法院,来到诉调对接中心。这里“火药味”很浓。
受法院委派,青冈县靖城街道调委会人民调解员姜国福正在调解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你们已经就赔偿问题签订和解协议,为什么又要求对方增加赔偿费用呢?”姜国福问原告张某。
“我靠手艺挣钱,给他干活摔伤了,现在也干不了活,出院后还得吃药休养,家里的生活很困难。所以,我要求他解决生活补助问题。”
“药费我都赔了,你出院后我又多给6000元。你承诺这事了结,怎么还变卦要钱呢!”被告于某很生气。
据了解,张某在受于某雇佣修缮房屋过程中,不慎从梯子上摔下来导致左腿骨折。于某支付了张某住院费用,在张某出院后又支付6000元,并约定为出院后继续吃药的费用。
掌握了双方的争执焦点,分析了两个人的脾气性格,姜国福胸有成竹地做着调解工作。两个多小时后,于某和张某情绪缓和,也收起了大嗓门,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与此同时,一起交通责任事故赔偿案件也在诉调中心另一个工作室进行着调解,但这里却安静异常。调解人员是律师周剑。这是一起3车连环相撞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沈某、王某承担同等责任,李某无责任。李某起诉要求沈某、王某赔偿修车款2390元。经调解,沈某、王某向李某当场支付了修车费2000元。 专业的案件专家来调。
“我们发挥自身的专业、职业和实践优势,采取释法解惑、分析利弊、商请谅解等方式,使调解方向有针对性、方式有多样性、结果更具有合法性。”周剑说。
青冈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法院设有工作站,指派有经验的律师轮流值班调解,今年7月以来化解矛盾纠纷15件、信访案件3件,平均办理期限3天。
快速解纷,无独有偶。
在肇东市人民法院,一家银行到法院起诉了蒋某。立案庭审查起诉材料发现,纠纷起因是蒋某在银行贷款逾期不还,就分流到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诉前调解。从人民调解员组织调解,到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再到法官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这起纠纷仅1天就得到了解决。
机制创新
定目标、出精品、创品牌,这是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设任务要求。而绥化市各地区矛盾复杂多样,在多元化解工作模式上,10个基层法院“一院一品牌、院院出精品”,坚持管用的办法,实际解决本地矛盾。
肇东法院是黑龙江省第二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该院的“1+2+N”模式就是化解基层矛盾的一个特色治疗团队。
肇东法院院长王铁军介绍说:“‘1+2+N’诉调对接模式中的‘1’就是在诉调对接中心组建一个联合党支部;‘2’就是诉调对接中心有法官、人民调解员两个团队;‘N’就是法院与7个行业调解组织、4个城区办事处人民调委会、34个社区调解组织、62名特邀调解员密切联系,整合解决纠纷的各种力量,构建起系统的、完整的纠纷解决体系。”2017年以来,该院诉调对接中心累计化解纠纷1740件。
青冈法院推行了“1+5+6”工作模式,其中的“6”是在金融借贷、交通事故等6类诉调重点案件中突出人民调解员的独特作用,突出律师专业化作用。
2017年,绥化中院向绥化市委、市委政法委汇报请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挂帅成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进度在全市推进建设了11个诉调对接中心。同时,协调推动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等6个规范性文件,对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
“诉调对接中心的建立和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让老百姓能够直接、便捷、顺畅地交流、联系和互动,清晰直观地感受到司法公平公正。”黑龙江省人大代表王海荣说。
有了诉调对接中心,法院如何发挥主导作用?绥化两级法院坚持“两个中心”一体化建设,对外“一站式”服务、对内集约化管理。把“两个中心”贯通起来,建设一个“分调裁审”新枢纽。具体来说就是按照“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工作原则,综合运用“多元化解+速裁”方式,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分流化解。
在立案环节,对简单案件甄别分流,阐明多元化解的独特优势。当事人自主选择后,综合运用立案前委派调解、立案后委托调解、法官调解等方式,实现大量纠纷在诉讼前端有效解决。达成调解协议的,依法进行司法确认,不能达成协议的,依法导入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现在,绥化市11个诉调对接中心,都设置了立案、送达、保全、执行、保险等便民服务窗口,设立了代表委员工作室、律师调解室、人民调解室、专业调解室、心理辅导室等功能区域,成立了157个调解组织、聘请了286名调解人员,根据矛盾纠纷不同特点开展“点餐式”服务,建立行业调解、社区调解、特邀调解、律师调解“微信工作群”,还探索了线上调解工作的委派、委托、邀请、审查、司法确认等功能,奋力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截至目前,全市通过诉调对接中心共化解矛盾8340件,其中,今年1至8月化解3444件。在全市两级法院受案数同比上升14.06%的情况下,多元化解案件占一审民商事受案总数比例提升至14.52%,综合结案率、人均结案数、生效案件数也分别同比上升6.03%、15.52%、21.49%。 “在非诉讼调解力量的参与下解决矛盾纠纷是创新社会治理、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减轻了群众的对抗情绪,另一方面也降低了诉讼成本,缓解了当前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绥化中院院长马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