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9月10日至11日,省高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胡之春一行赴黄山法院调研督导“黑财清底”和执行攻坚工作,在黄山中院、黄山区法院和屯溪区法院分别开展了座谈,并实地走访了黄山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室。
在认真听取黄山法院挂牌督办案件进展和“黑财清底”工作汇报后,胡之春指出,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是当前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黄山法院要以正在开展的“黑财清底”执行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创新执行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执行到位率。
胡之春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加强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对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的重要意义,将“黑财清底”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打财断血除恶务尽、落到实处;二要明确目标。要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对标“黑财清底”的阶段性工作目标,结合在手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进度表,将工作
任务分解到个案,坚持目标毫不动摇;三要强化措施。要攻坚克难,加大协调,充分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用足用好前期执行攻坚的成果,以啃硬骨头的工作作风,逐案制定工作方案,真正做到“因案施策,一案一策”;四要注重效果。要兼顾统筹,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通知》,准确区分被告人的违法收入和合法收入,准确区分被告人财产和被告人家庭财产,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积极保护案外人的合法利益;五要加强领导。要明确职责,突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亲自督办,分管负责同志切实抓好跟进落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有效的工作举措,切实推动取得实效。
关于“黑财清底”之外的其他执行工作,胡之春要求,黄山法院客观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应以更高的目标、更高的要求予以对待,努力争取各项指标均居于全省前列,扎实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
督导期间,督导组一行还就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关注的相关案件在黄山中院开展座谈,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