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大过年的为我追回欠款,你们辛苦了!”2月18日,张某在收到被执行人李某偿还的11500元欠款后,对滁州市琅琊区法院执行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谢。
2019年,李某因承包工程需要,向张某借款39000元,在偿还7500元后,就玩起了失踪。张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将李某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偿还张某借款315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然未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已经改换了手机号码和住所,无法联系,后执行法官通过李某的朋友联系上李某,告知其应履行生效判决,并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李某始终未履行偿还义务,还继续躲避,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也未查询到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2月18日,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执行法官终于在某台球室找到了李某并将其拘传到法院。李某没有料到春节期间,法院执行力度也没有丝毫减弱,当即表示自己虽然一直躲避执行,但中途有偿还过一部分欠款,现在愿意将剩余欠款11500元凑齐。当晚,李某将剩余欠款及1000元罚款交至法院。至此,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