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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岩前镇,强制执行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对申请执行人房前门坪进行硬化。
曾某与钟某荣因建房需要,先后书面协议互换土地,并就曾某房前门坪的使用权进行了约定。然而钟某秀等3人,以钟某荣与曾某换地未经追认、无权处分及曾某无权使用该村集体土地为由,多次阻挠曾某对门坪硬化。
无奈之下,曾某向武平法院起诉,该院判令钟某秀等3人应停止阻拦行为。钟某秀等人不服该判决并提出上诉,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钟某秀等3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曾某向武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天上午,执行干警抵达现场后,按照分工在警戒点各就各位,并与曾某进行对接,对执行现场进行再次确认。在施工队紧张有序地施工下,14时30分左右,争议门坪的硬化工作得以全部完成。
看着房前铺好的门坪,曾某向执行法官说道:“真的非常感谢你们,今天铺好的不仅仅是门坪的这条路,更是铺好了一条‘通往百姓心里的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