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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刺攻坚,涤污荡浊惩黑恶——湖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截至去年12月31日,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1370件9417人,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1360件9244人,结案率99.27%。其中,涉黑收案370件4248人,审结365件4115人;涉恶收案1000件5169人,审结995件5129人。受理二审涉黑涉恶案件625件6144人,二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605件5941人,结案率96.8%。受理涉黑恶财产执行案件3967件,结案3896件,执结率为98.21%。

  在专项斗争中,全省三级法院紧盯目标,精心部署,强化措施,高位推进,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迎难而上,冲刺攻坚,如期高质量完成了“案件清结”和“黑财清底”任务,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了司法力量。

  组建38人扫黑除恶专家库

  “三年来,全省法院均把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介绍,该院先后28次召开党组会,听取汇报,省法院主要负责人对“六清”工作进展情况“每周必听”。全省三级法院均组建了“六清”行动攻坚指挥部,统一指挥审判执行工作,优化力量配置。从全省法院中遴选38名资深刑事法官组建专家库,提供智力支持。同时合理调配司法资源,将审判力量向任务重的法院倾斜。

  对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挂牌督办以及其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面落实“分级包案”制度,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可能影响审判进度和办案安全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判,抓好协调应对,为案件审理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除“分级包案”之外,省法院三个刑事审判庭根据分工,对其余案件也逐案成立专家指导组,从庭前会议、案件庭审、舆论宣传等各个环节全程进行指导,及时为受案法院排忧解难。

  为督促各中级法院扫黑办在辖区推行涉黑涉恶案件“周盘点、月调度”制度,省法院扫黑办每周对案件审结情况进行通报并发至各中级法院负责同志,推动各地加快办案进度。

  去年10月16日,省法院召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约谈会,对9月底以前相关工作进展缓慢的7个中级法院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约谈会上,省法院主要负责人指出,各级法院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审判职能作用,通过持之以恒和扎实有效的努力,为当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成、社会治安新秩序的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做出应有的司法贡献。

  通过每周通报工作进度,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后进法院迎头赶上,形成了“下级法院主动攻坚、上级法院有力推动”的良性工作格局。

  不枉不纵,不漏不凑

  在审理郑国平等人涉黑案中,松滋法院围绕查清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通知侦查人员到庭作证,围绕非法采矿对长江生态的破坏和对防洪、通航安全的影响,当庭播放了国家级专家证人录制的作证视频,通过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郑国平、贺克坤等被告人最终全部当庭认罪悔罪。

  据了解,全省法院涉黑案件全部召开了庭前会议,涉黑案件一审均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严格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稳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裁判,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格”,不枉不纵,不漏不凑。
同时,全省法院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和程序正义理念,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充分保障被告人辩解、质证等诉讼权利,依法保障辩护律师在辩护、代理工作中的各项执业权利,确保程序正当、执法公正。

  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全省法院对“黑财”进行精准查扣、精准判罚、精准执行。通过引导有关机关及时全面收集证明涉案财产来源、性质、用途、权属、价值的证据,对涉案财产列明清单并提出具体的处置意见,为法院依法判决打好基础;严格落实《省法院关于加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财产刑适用及涉案财产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于涉案财产众多、复杂的案件,通过案件会商等举措,将甄别、补证等工作提前解决,做到应判尽判。

  在“黑财”执行方面,全省三级法院组建“黑财”执行工作专班,加强力量配备,执行人员与合议庭同步,将涉及“黑财”证据方面的问题解决在一审庭审前;充分借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经验和成果,依托执行攻坚平台,有效运用网络查控、悬赏执行等手段方法,有效提升执行到位率。

  围绕大局,精准发力

  去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一度按下了“暂停键”。为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全省法院参战干警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先后涌现出沙市区法院刑庭原庭长杨军、沙洋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王云峰、武汉中院刑一庭庭长王艳、十堰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刘晓静、宜城法院副院长何伟丽等一批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的先进人物。

  针对疫情防控带来的提讯难、会见难、开庭难等问题,全省法院积极应对,一面协调公安、卫生等部门开通绿色通道,一面向科技要“生产力”,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探索推行“云提审、云开庭、云宣判”工作模式,强化巡查督导,有力推进了一批重点案件审判和执行。

  为统筹个案指导与规范指引的关系,省法院在全国率先出台《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试行)》等文件,指导全省法院依法“扫黑”,精准“打财”。

  在省法院统一指导下,武汉、襄阳、黄石、孝感四个中院分别围绕非法采砂、“套路贷”、把持基层政权、矿产资源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易发高发领域开展专门课题研究,集中案件样本进行类型化、系统化分析,深入查找具有关联性、相似性的社会治理、行业监管问题,形成调研成果并予以转化,推动相关部门查漏补缺、整改落实。例如,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部门执法缺失等问题,各级法院共主动发出司法建议985件,放大了办案效果。

  平安,民生所盼、发展之基。三年来,我省法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置于湖北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等大局中来谋划推进,精准发力,在长江大保护、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战略的实施过程,对黑恶势力犯罪重拳出击,保护了生态环境,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肃清了影响发展的毒瘤。


原文链接:http://hubei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2/id/58023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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