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至24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到咸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意见建议,考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与基层法院干警座谈。
游劝荣院长一行走访了省人大代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夏福卿,省人大代表、湖北洁丽雅纺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伏英。深入咸宁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湖北奥瑞金饮料工业有限公司、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法律服务保障的需求。
座谈会上,省人大代表黄秀娟、舒全胜、晏绿金发言,省政协委员王丹青、蔡骏分别作了发言。代表们一致认为,今年以来,湖北法院坚决打击涉疫犯罪,妥善审理涉疫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司法贡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持续发力优化营商环境;成功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安全感不断上升,司法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代表、委员们还结合各自专业领域,围绕司法服务文化旅游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延伸司法职能、弘扬法治文化、巩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游劝荣院长感谢各位代表、委员以及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游劝荣院长表示,各位代表、委员围绕进一步做好湖北法院工作,提出了真知灼见,针对性、建设性很强,我们将认真梳理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抓好改进落实。
在听取咸宁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后,游劝荣院长指出,咸宁两级法院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游劝荣院长强调: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实践的经验总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摆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重要的业务指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全省审判工作,紧紧围绕“十一个坚持”的部署要求,联系湖北发展实际、审判工作实际学习落实,努力让荆楚大地的审判工作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
二是要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纵观社会历史发展实践,一个社会、一个地区,发展好不好,发展快不快,营商环境很重要,而法治又是营商环境中最重要的因素。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委应勇书记也多次强调“一个地区要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可以这么讲,一个地区发展得好,一定有审判机关的贡献,发展得不好,也一定有审判机关的责任。近年来,全省法院着眼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做了一些功课,取得了一些进展,下一步,要聚焦两个抓手。一是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坚守法治底线,千方百计保护市场主体,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热情。二是坚决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办案时机、办案方法、办案措施,尽量把司法办案对企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努力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成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
三是要贯彻落实好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以民事权利体系为基本构架,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权益保障,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是经济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要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推动法治观念变革,引导全民树立规则意识、权利意识。要高度关注民法典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努力让写在纸上的民法典变成社会生活的现实。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拿出硬招实招,切实做到刀刃向内、动真碰硬,促进纪律作风持续改进、能力素质不断提升,使法院队伍呈现新面貌、展现新气象。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既做到充分放权,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又做到严格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动审判权力运行更加科学、更加规范,监督制约更加有力、更加高效。要着眼审判事业接力赓续、薪火相传,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培养接班人,传好接力棒,老、中、青梯次衔接,优化队伍结构,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努力打造荆楚审判文明之师。
咸宁市委书记孟祥伟,咸宁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远鹤,咸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士军,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星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分别参加有关调研、座谈活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法院主要负责人、基层干警代表参加座谈。省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