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2月,刘某借给贺某二十万元,到还款期限时,贺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资金周转不来,直到2000年4月,刘某诉至仙桃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贺某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但是贺某偿还6万元后,就下落不明。
2000年的调解书,一晃十几年过去,仙桃法院的执行干警始终未曾放弃对该案的执行,多次利用系统查控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只要一听说有线索,就利用系统查控贺某的银行账户,功夫不负有心人,事情终于有了转机。
2019年1月,刘某向仙桃法院提出,找到了贺某的下落和财产线索,当月该案件恢复执行。仙桃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利用总对总查控网络进行多次查询,发现贺某名下有一笔16万元的活期存款和一笔20万元的定期存款后,当即对两笔款项进行冻结。发现自己账户不能正常使用的贺某慌了神,第一时间联系到仙桃法院的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分批打入到仙桃法院执行款账户。因受疫情影响,远在广东务工的刘某近期才得以返仙办理领款手续,至此,这场拖了20年的执行积案得以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