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两个楼盘售出了1500余套房屋后,资金链断裂,两个开发项目停工,房地产公司面临破产,房子差点成烂尾楼。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受理这起破产重整案后,重新公开招募了投资人,通过向第三方融资借款的方式复工续建。近日,记者获悉,这两个楼盘已经顺利交房,房地产公司重整计划全部执行完毕。
“这都是我们用大半辈子积蓄买的房子,怎么就成了烂尾楼!”2015年,不少购房者因为逾期未收到房,来到A公司讨说法。
A公司成立于2010年,同年,A公司以挂牌出让的方式竞得开发地块,由两股东分别独立开发两个地产项目,各自独立核算。
2015年年初,因资金链断裂,A公司开始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严重影响公司经营,两个开发项目停工。因为不能如期交付房屋,导致系列诉讼。
2016年7月29日,东西湖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A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随后指定由区政府职能部门与有经验的中介机构组成清算组为管理人,指导管理人通过第三方平台的方式公开招募投资人。
2017年4月5日,六家意向投资人参加网络竞价,经过现场三个多小时集中竞价,武汉一家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以16.82亿元竞价成功,溢价3.2亿元拍下两个项目,成为重整投资人。至此,普通债权清偿比例升至87.7%,最大限度实现债务人资产。
2017年4月25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络平台,管理人组织召开了A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这是湖北法院首例采取网络召开债权人会议、也是全国法院首次采取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会议。当天,全部债权人1620人中有1513人实际登录参加网络会议,在节约时间和成本的前提下,形成了有效的重整决议。
2017年5月5日,东西湖法院依法批准A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重整后房地产公司由新投资人B公司受让全部股权,投资款项专项用于支付重整费用和债权清偿。
2017年6月和12月,A公司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实现两个项目已售房屋的交房,购房债权人每人也获得了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的交房逾期违约金补偿。此后,其他各类债权人也按重整计划陆续获得债权分配。
据悉,此案为湖北省首例房地产企业重整案件,自2018年以来,武汉市全市法院审结企业破产、公司强制清算案件21件,同比上升40%。妥善审理了多起民营房产企业破产重整案。法院一方面积极协调府院联动,化解社会群体矛盾。另一方面,依法指导管理人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公开招募并遴选重整方,充分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既最大程度保护债务人及各类债权人权益,又让困境公司重新获得生机,成功实现了债权人、债务人、购房业主的三方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