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讲话
座谈会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法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水平,促进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近日,省法院与省工商联组织召开中小微企业家代表座谈会,主动听取部分中小微企业家代表对全省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副院长杨翔主持会议,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陈潇,省人大常委、省工商联副主席李曦等参加座谈会。
田立文对广大企业家在疫情期间担当社会责任、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斗争、迅速开展复工复产,有力推动我省经济企稳回升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敬意。他指出,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时发表重要讲话,为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全省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肩负起加强中小微企业司法保护的重大责任,落实好纾困惠企司法政策措施,多听取工商联和企业家的意见建议,使司法保障措施更接地气。
田立文要求,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形成全方位保护中小微企业的工作格局。加强刑事司法保护,严厉打击针对企业家和严重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和使用非监禁刑法,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加强民商事司法保护,坚决否定高利转贷行为、违法放贷行为的效力,促进金融和民间资本服务实体经济。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坚决保护创新创业。依法妥善审理破产案件,建立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充分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帮助企业纾困。依法慎重适用财产强制措施,健全查封财产融资偿债和自行处置机制,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依法选择采用对企业生产影响最小的民事执行措施,为企业恢复生产、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田立文强调,要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措施落到实处。全省法院将把服务保障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企业生产经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要以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为主线,把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理念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司法工作各个环节,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保障。
陈潇表示,希望省法院和省工商联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了解民营企业发展情况,强化支持保障举措,努力在民营经济发展的变局中商会调解的新局,同时在信息沟通、企业帮扶、教育培训、调查研究、工作监督等方面进一步拓展合作渠道,共同保护好民营企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