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一男子谎称只要交钱就能代办驾驶证,实则骗取他人钱财用于个人挥霍。日前,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黄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被告人黄某向被害人易某虚构能够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实,故被害人易某微信转账8500元要求黄某替其继父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黄某收取该款后一直用于个人挥霍,待易某催促办理驾驶证以及催讨还款时,黄某均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诿,直至案发。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能够帮助办理驾驶证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黄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案发后退还被害人全部损失并获得其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以案说法:不法分子企图利用“熟人关系”帮忙办事从中骗取钱财的案件屡有发生,办案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轻信“熟人”所谓的“特殊关系”,随时保持警惕,自觉抵制“走后门”,否则一不小心就会陷入骗子设下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