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肖某离婚纠纷一案,经邵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由被执行人肖某补偿申请执行人吴某四万元,判决生效后,肖某未履行义务,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依托全国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和传统查控查询被执行人肖某的财产情况,并将被执行人肖某的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账户予以冻结。
随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肖某,沟通中得知双方在共同生活的二十多年里产生了较大的矛盾,积怨成仇终于矛盾爆发诉至法院。虽然法院离婚判决书已生效,双方法律上、事实上已离婚,但其他补偿事项肖某仍以双方尚有共同财产未分配且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履行义务。
于是,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肖某,对其释法明理,除了从法律方面,尤其还从道德、婚姻角度耐心地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积怨释怀,明白了各自在婚姻中都有不对之处,并且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肖某愿意每月支付2000元给吴某,直至付清为止,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