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参加广西代表团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黄海龙说,栗战书委员长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制度的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一个高举旗帜、具有政治高度、体现法治精神、饱含为民情怀的好报告,完全赞同。
第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强烈的政治担当,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紧扣国家治理现代化对法治建设的需求,加强立法和法律监督工作,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
第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包括立法和法律监督等工作成效显著。一是高度重视宪法的实施和监督,有力推动宪法实施,有效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二是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顺应人民期待,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成果丰硕,包括加强公共卫生立法、国家安全立法、推进高质量发展立法、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立法、生态环保立法等;同时积极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三是依法开展监督采取了许多新的措施。把支持寓于监督之中,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行使。四是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方面有创新举措。加强联系代表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直接联系全国人大代表,推动代表依法履职。
黄海龙表示,广西法院将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树牢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更加自觉地在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开展工作,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