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当事人彭某将一幅印着“真心为民办事、倾心替民解优”的锦旗送到鹿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的手中,感谢法院为他们执结的一起15年前的交通事故案件。
2005年7月彭某等三名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的民事判决书申请立案执行与被执行人赵某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立案后,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赵某下落不明,且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中止了该案执行。
2020年7月,申请人申请恢复对该案执行并提供了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承办恢复执行案件的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赵某联系并实地走访被执行人,做通了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承办法官第一次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就如何履行问题进行调解,但因延迟履行金过高,双方分歧太大无法达成和解。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又于10月12日组织双方进行第二次和解,经过细致认真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阐述利害关系,双方均愿意让步,被执行人也于当日一次性将全部执行款项转到法院账户,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至此,一起15年前的老案件终于执行完毕,为了感谢执行法官的工作,申请人彭某特地制作锦旗送到法院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