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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中院:法院与多部门联合设立反家暴庇护中心、探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广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近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海市公安局、北海市司法局、北海市民政局、北海市妇女联合会等部门联合设立了北海市反家暴庇护中心、探视中心,给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一个摆脱家庭暴力、恢复身心健康的庇护场所,并配套提供相应法律援助和支持,保障婚姻案件中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的法定探视权,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呵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新设立的北海市反家暴庇护中心、探视中心,设置在北海市云南路的北海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院内,这里将成为权利受侵害对象一个新的温暖“避风港”。

  反家暴庇护中心主要救助庇护两类人员:一是居住在本市区,因受到家庭暴力侵害后无处安身,需要暂时庇护救助的人员;二是外来务工人员中的家庭暴力受害人。这里可以为遭受家庭暴力暂时不能回家的受害人提供应急庇护和短期生活救助,包括提供基本的生活服务、住宿与膳食和安全保障;对家暴受害人进行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给予法律咨询、家事调解与诉讼指导,提高其维权意识与应对家庭暴力的能力,指导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对家庭暴力施暴人进行训诫,教导其尊重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使其知晓实施家庭暴力的法律后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

  

  探视中心则为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的法定探视提供适宜中间场所,充分保障法定探视权的实现。一个专门探视场所的设立,将有利于增强子女和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的沟通与交流,减轻离婚家庭子女的心理负面影响,呵护子女的健康成长。同时,满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关心、抚养等情感需要,保持子女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密切联系,促进父或母及时、充分地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的情况,更好地对子女进行教育。通过提供适宜的探视场所,明确探视地点、时间、时长等,也有利于消除直接抚养方顾虑,避免现实中可能出现的不直接抚养方利用探视之机藏匿子女、骚扰前任配偶、教唆儿童违法犯罪和虐待等问题。探视中心的设立,也从法律层面上有效解决探视权强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抚养方阻挠对方行使探视权的场地等问题。

  为保障北海市反家暴庇护中心、探视中心职能目标实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海市公安局、北海市司法局、北海市民政局、北海市妇女联合会各联动单位加强沟通协调,正式出台了《关于联合设立庇护中心、探视中心的工作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确定每季度将《北海市反家暴庇护申请表》、《探视未成年子女申请书》等信息汇总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统一台账,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原文链接:http://g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6/id/52639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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